一、特种作业安全监察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条例,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不适用本条例。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以下统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五条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六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检验检测工作,对其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察职责,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第八条 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防范事故的能力,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行政监察等有关部门举报。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和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的举报,并及时予以处理。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行政监察等有关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
二、特种作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生命健康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因为特种作业有着不同的危险因素,容易损害操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因此对特种作业需要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包括技术措施、保健措施和组织措施。
三、叉车属于哪个特种作业类别?
新劳动法中叉车工算一般技术类型的工种,一般叉车工时需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叉车证的。 叉车司机属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不属于特殊工种。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并不一定是特殊工种。特殊工种必须是: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康工作的
四、叉车工属于特种作业吗?
叉车
是八大类特种设备中场内机动车的一种,
具有流动性强、危险性高等特点,
而作业人员的素质又参差不齐,
因此导致叉车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叉车属于特种设备,
从事叉车作业的,
必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五、叉车司机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吗?
叉车司机不是特殊工种,高温高危重体力劳动的才属于特殊工种。
谈不上特殊,但是要叉车证,就是叉车驾照才能开,
叉车司机是不属于特殊工种的,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并不一定是特殊工种,两者请不要混淆了。特殊工种指: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当然是,因为叉车属于特种作业车辆,那么你作为驾驶司机,当然是从事特殊工种,并且还要有《特种作业人员证》
六、5吨叉车有特种作业证?
1、没有什么类型限制,多少吨位的都要求有特种作业证的
2、“机动车驾驶证”的简称,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以前叫叉车司机,现在更改为代码,叉车司机的代码是N2。
3.叉车驾驶是特种作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叉车一般属于工具车辆,只在单位的工作场地内使用。所以一般说来只需要岗位操作证或上岗证即可,但一般单位会要求驾驶叉车者有驾驶证
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依据?
特种行业人员安会培训依据安全法。
八、叉车作业安全培训,叉车作业有哪些安全注意事项?
叉车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装卸货物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1)装卸货物采用慢速移动或者蠕动速度(5厘米/秒);
(2)向货运车辆上装载货物时必须确认车辆在位与出货口对接良好;
(3)叉车载重量不得超过叉车额定载重量;货物起升和下降时,初速度不易太快;(4)叉架举起时下面严禁站人。叉运行驶过程中应注意如下事项:
(1)叉运货物不得超过叉车核定载荷,货叉须全部叉入货物下面,使货均匀分布货叉上避免偏载;
(2)不要叉运未固定松散堆垛货物;(3)装载货物高度遮挡视线时,应倒向行驶;
(4)叉运较宽货物时一定保证通道畅通,与两侧货架、建筑、设备保留足够距离;(5)在叉高和传送货物的时候,必须留意头顶的任何障碍物,例如管道、横梁、电缆、消防喷头、灯管、支撑结构等。
(6)装货行驶应把货物尽量放低,门架后倾、门架起升时,不允许行驶或转弯。(7)转弯时降低速度,防止叉车倾覆。(8)遇到路口时减速慢行,并鸣笛示警。(9)叉车带载行驶时,应避免紧急制动。
(10)坡道行驶时应小心,在大于十分之一的坡道上行驶时,上坡应向前行驶,下坡应倒退行驶,上下坡切忌转向,叉车下坡行驶时,请勿进行装卸作业;
(11)叉车行驶时严禁驾驶人员身体各个部位伸出叉车框架之外;
(12)起高大于3米的高升叉车应注意上方货物掉下,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13)叉架高举时或行驶时上面严禁站人;
(14)离车时,将货物叉下降着地,并将档位放到空位,断开电源,在坡道停车时,将停车制动装置拉好,停放长时间须用楔块垫住车轮。
(15)严禁酒后开车,行车不准吸烟、不准用手机通话(特别是添加燃油或对蓄电池充电时)饮食和闲谈;严禁带人。
九、电工,焊工,叉车司机,安全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吗?
前面三个算是特种作业人员 安全员个人认为不算 因为都说了是特种作业,你安全员是要有证上岗,起到监督作用 而电工,焊工,叉车都有工种的特殊性。
十、叉车证与特种作业证的区别?
叉车证有两种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与特种作业操作证是两种不同的证件,各自的管辖范围不同,如同开车一样,需要驾驶证和行驶证。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
开叉车需要叉车驾驶证,叉车驾驶是特种作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叉车一般属于工具车辆,只在单位的工作场地内使用。所以一般说来只需要岗位操作证或上岗证即可,但一般单位会要求驾驶叉车者有驾驶证。
拓展资料: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相关规定: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称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1.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2.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3.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4.拒绝违章指挥。
5.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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