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车辆致人死亡驾驶证怎么处理?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吊销驾驶证的关键,要看司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就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扩展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参考资料:
二、酒后无证驾驶致人死亡如何处罚?
酒后驾车、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人,对此责任的承担应当从几个方面考虑: 一、民事责任: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二、行政责任: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处15日以下拘留。 三、刑事责任:无驾驶资格、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不同的:不是酒后、无证驾驶的,致使一人死亡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才构成交通肇事罪)。 法律依据: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醉驾无证驾驶致人死亡,公安拘留?
这个是先刑拘,刑事案件,估计会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的,很严重的。
四、醉酒驾驶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近年来,醉酒驾驶致人死亡事件频发,不仅给家庭带来不可挽回的伤痛,也对社会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胁。为了维护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对醉酒驾驶的打击力度,并制定了相应的赔偿标准。本文将详细介绍醉酒驾驶致人死亡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1.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三十一条对于这一罪行的界定也更加明确,符合条件的案件将会进行刑事追究。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的行为不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也造成了对他人的人身安全威胁。因此,醉酒驾驶者将承担刑事责任,并且需要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2.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赔偿标准的确定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赔偿标准的确定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根据不同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并依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裁决。一般来说,确定赔偿标准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 死亡人员的赔偿标准:根据死亡人员的年龄、职业、收入等情况,确定其经济损失的具体金额。
- 家庭成员的赔偿标准:根据家庭成员与死亡人员的关系,确定亲属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
- 醉酒驾驶者的赔偿能力:根据醉酒驾驶者的经济状况,确定其能够承担的赔偿金额。
- 其他因素的考虑:还会考虑其他可能影响赔偿标准的因素,如责任比例、事故情形等。
最终的赔偿金额将根据上述因素进行合理确定,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3.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赔偿案例分析
以下是根据相关媒体报道的两个醉酒驾驶致人死亡赔偿案例:
案例一:
甲某酒后驾车撞倒行人乙某,导致乙某当场死亡。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据综合因素,判决甲某赔偿乙某家属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0万元。
案例二:
丙某酒后驾车撞上公交车,导致多名乘客受伤,其中一名乘客因伤势过重不幸死亡。法院根据伤者的年龄、收入、伤残程度等因素,确定了相应的赔偿金额,并判决丙某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根据具体情况,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赔偿标准,并保证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
4.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赔偿的重要性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赔偿不仅是对醉酒驾驶者的法律制裁,更是对被害人家庭的经济救助。这种赔偿制度的建立,旨在让违法者付出相应代价,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被害人家庭的经济负担。
此外,醉酒驾驶致人死亡赔偿的重要性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保护交通安全:通过赔偿制度的实施,起到了对酒后驾车行为的震慑作用,有助于维护社会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 增强法律意识:赔偿制度的存在,提高了人们对法律的认知和遵守意识,促进了文明驾驶和社会和谐发展。
- 缓解社会压力:通过醉酒驾驶致人死亡赔偿制度,为被害人的家庭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支持,减轻了家庭的负担,缓解了社会压力。
综上所述,醉酒驾驶致人死亡赔偿标准的确定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旨在保护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并起到保护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作用。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相信相关部门会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赔偿制度的执行力度,从根本上杜绝醉酒驾驶致人死亡的悲剧。
五、开叉车在厂里致人死亡要不要判刑?
肯定是要的,开叉车已致人死亡,这事肯定要追究刑事的责任。死人了,公司企业是无法了断处理好的,会报110,由警方介入调查事故。死亡人家属也会介入要求查明真实事由,给予民事赔偿。当地劳动部门也会介入,对企业管理及操作状况进行调查要求企业整改。
六、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驾驶证吊销几年?
正常情况下是2年以后再次考取驾照,见第5条!1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5、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6、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七、车辆借给无证者驾驶,车祸致人死亡谁负责?
车辆借给无证者驾驶车祸致人死亡,驾驶者负主要责任,车主服连带责任。 因为驾驶人驾驶车辆导致事故,所以必须负责赔偿。因为无证驾驶,公安交警也会追究无证驾驶的责任。车主将车借给无驾驶证的人开车,有过错,不仅要承担连带责任,还要被追究借车给无驾驶证的人的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酒后驾车致人死亡,副驾驶应承担什么责任?
这要看情况而定,醉酒肇事,如果驾驶员死亡的,一同饮酒的人应该承担没有尽到劝阻驾驶员不要驾车的责任,所有一同饮酒的人员应对驾驶员给予相应的赔偿。
如果肇事致他人死亡或伤害的,责任全归驾驶员,副驾驶在法律上是没有规定的,不用承担连带责任。但出于道义,同车人员应该劝阻饮酒者不要开车,重视自己及他人的生命。
九、酒后无证驾驶致人死亡还可以考驾照吗?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十、安全生产中开叉车致人死亡应承担什么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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