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肇事后再次饮酒 醉驾司机被判拘役4个月
“我喝的洋酒,没少喝,喝了多少不记得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对驾驶人最基本的要求。但生活中仍有人心存侥幸,酒后驾车引发交通事故,最终害人害己。近日,河西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已获法院判决。
2023年1月16日凌晨2时许,李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河西区永安道行至某饭店门前时,在倒车过程中,与停放在路边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李某拨打报警电话,但未如实交代其酒后驾车等情况。后民警至现场处置,李某拒不配合民警执法,并在案发现场继续饮酒,后被带至医院采血。“我在交警面前喝酒是因为当时我喝多了,又怕交警处罚我酒驾,抱着侥幸心理,以为当着交警的面喝就没事了”。李某自作聪明,企图通过在交警面前喝酒混淆是非,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
经鉴定,李某血液酒精浓度为226.16mg/100ml,系醉酒驾车。最终,河西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检察官提醒
酒后驾车极易造成交通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记者 闫晓茜
通讯员 苗文敬
编辑 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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