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行政强制规定查封,扣押措施发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2、实践行政机关与第三约定价看管费由扣押财产事承担严重侵犯行政相合权益。
3、根据《行政强制》第26条规定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妥善保管使用或者损毁;造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委托第三保管第三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第三原造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权向第三追偿查封、扣押发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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