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从灭火器的设置来说,应设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影响安全疏散;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另外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不应上锁。灭火器不应设在潮湿或有腐蚀的地点,设置在室外时应有保护措施。还不得设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2.其次就是灭火器的选择。应该考虑设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危险等级,灭火器的灭火效能和通用性,灭火剂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设置地点环境温度。
3.灭火器配置场所需要配的型号,规格和多少个都要计算好。
4.灭火器的日常管理:首先是巡查。在规定周期内对灭火器外观属性的检查,检查灭火器设置点状况,灭火器数量,外观,灭火器压力指示器以及维修标识等情况。
消防重点单位每天至少巡查一次,其他单位每周至少巡查一次。
灭火器设置点符合安装配置图表要求,设置点及其灭火器上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发光指示标志。灭火器的数量符合配置安装要求,灭火器压力指示器指向绿区。灭火器外观无明显损伤和缺陷,保险装置的铅封、销闩等组件要好无损。经维修的灭火器,维修标识符合规定。
然后就是检查。灭火器的检查是在规定期限内对灭火器配置和外观进行的全面检查,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的。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很多,我就不多打字了,如需要私信我发给你。
检查的周期每个月全面检查一次。另外候车室,歌舞娱乐等人员密集的场所还有特殊的工业区、地下室的灭火器每半个月检查一次。
最后就是灭火器维修和报废。灭火器出厂都有维修手册。上面有必要的说明,警告和提示。灭火器维修机构必须具备的维修条件和维修设备的要求说明。灭火器维修说明。灭火器易损零部件的名称,数量和关键零部件的说明。
发现灭火器使用达到维修年限,或者灭火器存在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漏,被开启使用过,压力指示器指向红区等问题,应按照规定程序予以送修。
达到规定年限的灭火器也要分批次送修。手提式、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3年或者首次维修以后每满1年需要送修。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或者首次维修后每满2年需要送修。
送修时,一次送修数量不得超过配置灭火器总数的四分之一。超出了,需要选相同类型,相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替代。
每具灭火器维修后,经维修出厂检验合格后,维修机构要在筒体上贴灭火器维修合格证。
灭火器报废。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满6年。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出厂满10年。二氧化碳出厂满12年。
另外没满期限,但在检查维修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的也要报废:
1.永久性标志模糊,无法识别的。
2.筒体或气瓶被火烧过的。
3.筒体或气瓶有严重变形。
4.筒体或气瓶外部涂层脱落面积大于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5.筒体或气瓶外表面,连接部位、底座有腐蚀的凹坑。
6.筒体或气瓶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痕迹的。
7.筒体或气瓶内部有锈屑或内表面有腐蚀的凹坑的。
8.水基型灭火器筒体内部的防腐层失效的。
9.筒体或气瓶的连接螺纹有损伤的。
10.筒体或气瓶水压试验不符合水压试验的要求的。
11.灭火器产品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
12.灭火器由不合法的维修机构维修的。
消防里的所有处理,巡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都要将处置过程及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并归档。
能想起来的就这么多,如有不全和不妥之处请指出并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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