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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万抢保时捷百万豪车订单被判无效,首单买家「品牌劝我退款」,商家要求合理吗?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284 2024-01-04 20:34 admin   手机版

定价错误在现实中是存在的,在司法中也经常发生。

去年和林律师免费代理一个网友起诉过苹果中国,要求苹果公司交付UBTECH Jimu Astrobot Cosmos套件。

正是大家说的大企业格局问题,我们才愿意免费代理一波,希望能提升一下苹果公司的格局。

在苹果公司的事件里,苹果公司单方面通过邮件的方式直接解除取消了与买家的合同,退还已付款项。

很显然,如果没有我和林律师的免费代理,顾客肯定是亏本的,因为律师费肯定是超过他所能获得的赔偿。

我们当时查了一些欧洲和台湾的案例,发现类似的情况下在欧洲、台湾和大陆的情况不太一样,也就是说如果苹果公司错误标价,在欧洲、台湾已经购买的消费者,苹果公司会选择继续发货。

但是在大陆的不一样,苹果发现有错误定价的,他们可以强行取消订单,直接拒绝发货。

苹果依据的就是这个条款,这是不是有一种霸权主义条款的感觉。

我和林律师经历过一些和互联网巨头的诉讼之后,大概也明白了他们的路数,诉讼策略必须是釜底抽薪,因为按照巨头们拟定的格式合同来打官司的话,肯定是打不赢的。

所以必须要把他们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条款认定无效,所以在诉讼的时候,我们单独要求确认这一条无效,幸运的是,法院采纳了这个观点。

当然了,虽然法院认定了无效,但是后续苹果公司并没有在它们的官网变更这一条约定,这一点有两方面原因,一个是法院没有发出司法建议给相关部门,第二个是苹果公司对于中国法院的判决并不是非常care,还是一个我行我素的姿态。

所以在苹果官网,你们还能看见这个条款。

除了起诉合同条款无效,我们另外的诉讼请求就是要求苹果公司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履行发货义务,同时赔偿损失。

但遗憾的是,法院并没有采纳我们提供的台湾和欧洲的定价错误继续发货的高格局案例,而是按照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来认定合同可撤销,最终没有支持发货的诉讼请求。

当然这个诉讼请求的判决结果我们倒不是没有预期,毕竟当时网友们传播太快,订购数量高达29万件,如果我们这个案子得到支持的话,意味着苹果公司将承受比较大的损失。

但是后来一想,苹果也不差这点钱,以为在诉讼中会格局一下,但后来发现没有。

当然这个案子虽然没有支持发货,但是赔偿损失还是没少,法院在这一点上没有含糊,毕竟定价错误本身的过错在于苹果公司自身。

当然我们所代理的消费者也并没有薅羊毛的行为,只是以为UBTECH Jimu Astrobot Cosmos套件搞活动,特价比较便宜,所以买了一套,主观上没有过错,法院也就支持了赔偿损失的诉请。

以上,供参考。

保时捷这个案子,就算闹到法院,最终也不会有啥大的区别,消费者想薅这个羊毛,没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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