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5年秋天,各路捻军大会于安徽蒙城雉河集,推举张乐行为盟主。
1855年,各路捻军齐聚安徽,进行了一次声势浩大的会盟活动。经过商讨,各路捻军最终推举张乐行担任捻军盟主,并议定了《行军条例》这一规范制度。同时,捻军还制定了“黄、白、蓝、黑、红”五旗军制。在捻军自己的眼中,一个规范的、强大的军队已然诞生。
1856年,捻军与太平天国达成了合作协议,张乐行接受了天王洪秀全的封号。尽管从名义上看,捻军算是归附了太平天国,但实际上却是“听封不听调”,保留了自治权。
1857年,捻军内部出现了分裂,以蓝旗领袖刘敬勇为首的部分捻军,坚持回到淮北,结果被张乐行处决。
这件事之后,捻军便分裂成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仍以张乐行为领导留在淮南,而大部分捻军则回到了淮北。
从此之后,捻军便开始和清廷在各地乱战。由于双方互有胜负,再加上年成稍微好转,因此捻军的力量,并没有进一步增强。
1863年,清朝亲王僧格林沁攻下了当初捻军会盟的毫州稚河集,张乐行遭到出卖,遇害身亡。捻军的士气一度遭受重大打击。
张乐行(1810年~1863年),字洛行,乳名香儿,别名老乐,安徽涡阳人,出身于清末豪绅地主家庭,后成为清末中原地区农民起义军首领,被封为捻军盟主。
咸丰二年(1852年)冬,作为十八股捻首之一,在安徽亳州雉河集起义抗清,张乐行被推举为盟主,史称“十八铺聚义”。[1]咸丰四年(1854年),张乐行与起义军白旗首领龚得树、黑旗首领苏天福再举义旗,控制淮北广大地区,次年春,捻军势力扩大到安徽、河南两省。[2]咸丰五年(1855年),各捻会盟于雉河集,张乐行被封“大汉明王”,建立“五旗军制”和颁布《行军条例》。咸丰六年(1856年)张乐行再次占领丰县,紧逼开封。咸丰七年(1857年)春,受封为“征北主将”,三河镇战役中与陈秀成配合大败湘军。咸丰九年(1859年),张乐行进军西华,在舞阳将清军将领联恩围杀。咸丰十年(1860年),被封为沃王。
同治元年(1862年),张乐行率领长枪队西进,与僧格林沁在河南杞县交战。同治二年(1864年)清廷诱降,张乐行顽强抵抗,因叛徒出卖,在西阳集被俘,随后被凌迟处死,时年5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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