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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新规驾照和车辆怎样绑定?

88 2023-12-09 06:50 admin   手机版

一、扣分新规驾照和车辆怎样绑定?

驾驶证新规扣分需要绑定汽车。 从2018年3月1日起,帮他人处理电子眼扣分必须提前面签!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并定于3月1日起正式调整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电子眼记分的相关流程。

届时,市民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记分,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绑定成功后方能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这也就意味着,从3月1日开始,通过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然后才能处理。

3月1日前,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记分,可以直接在警邮便民服务点、警银离柜办理自助机、交管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等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3月1日后,如果还想使用上述方法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记分,需要前往分局面签,并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

二、2021新规驾照扣分影响征信吗?

驾照扣分不会影响征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2、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3、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三、新规超速扣分图表?

根据相关的规定,机动车在行驶期间是不能超速的,否则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那么新交规2022年超速扣分是什么?

1、车辆超速超过时速10%之内,这种不会扣分和罚款,只会给予警告。

2、车辆超速超过时速10%,并没有达到20%,这种情况下罚款50元。

3、如果车辆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之外的道路上行驶,超速超过时速20%,并没有达到50%,这种情况下驾驶证扣3分,罚款200元。

4、如果车辆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行驶,超速超过时速20%,并没有达到50%,这种情况下驾驶证扣6分,罚款200元。

5、如果车辆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速超过时速50%以上,这种情况下驾驶证扣6分,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6、如果车辆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行驶,超速超过时速50%,这种情况下驾驶证扣12分,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四、新规超载扣分口诀?

超载(人):

校车:>20%:12

      <20%:6

7座以上:50%~100%:9

          20%~50%:6

其它:>100%:12

       50%~100%:6

       20%~50%:3

超载(物):

货:≥50%:6

   30%~50%:3(违规载客)

   <30%:1

五、驾照体检新规?

身高:目前最新的公安部139号令,对于C类驾照没有身高要求;

视力:申请C类驾照,要求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4.9以上;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C类驾照;(备注:之前规定单眼视力不能申请驾驶证,目前最新公安部139号公安令规定符合上述要求可以申请)

辨色力:要求无红绿色盲;

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可以佩戴辅助设备。

六、驾照新规全文?

2023年驾驶证新规

1、大中型客货车一证通考

户籍地以外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凭身份证即可在全国任一城市报考,无需再提交居住证。

2、优化考试项目和内容

持有C2驾驶证增驾C1,或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摩托车准驾车型,免除科目一科目四考试,只需考科目二科目三。

3、新增加准驾车型

为满足群众驾驶房车出游需求,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允许驾驶小于4500KG的汽车列车。

4、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

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不满两年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任一地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

七、新规a1驾照扣分9分有什么后果?

首先,从去年到目前,没有新规定。

其次,扣9分必须每年年审。

八、2020违章新规c1驾照不用扣分吗?

不可能,不管你哪年规定都必须扣分

九、交通新规扣分标准?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一)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六)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七)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四)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六)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七)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九)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十)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九)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十)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十三)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六)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八)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十、4.1日起扣分新规?

副驾驶不系安全带处于20以上200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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