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照被锁定有什么影响?
影响很大,一旦锁定,就不能继续驾驶机动车了,需先恢复驾驶证正常才能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有以下情况的可以被锁定业务:
1、机动车驾驶证有一次性违法记分满12分记录的;
2、机动车驾驶证有酒驾记录未消除的;
3、机动车驾驶证有交通事故尚未处理的;
4、机动车驾驶证在暂扣期间的;
5、机动车驾驶证在吊销期间的。
二、sim卡被锁了有什么影响?
无法使用sim卡,即无法拨打电话接听电话,无法使用手机流量上网等。
如是卡被锁了,手机上一般会显示请输入PIN码或PUK码,PIN码初始值为1234,PUK码印在买卡时镶嵌手机卡的卡片上,是8位数的数字,共有10次机会输入。超过10次后,USIM卡会自动启动自毁程序,使SIM卡失效。只有重新到营业厅补卡。
三、电信卡被锁了有什么影响?
无法使用sim卡,即无法拨打电话接听电话,无法使用手机流量上网等。
如是卡被锁了,手机上一般会显示请输入PIN码或PUK码,PIN码初始值为1234,PUK码印在买卡时镶嵌手机卡的卡片上,是8位数的数字,共有10次机会输入。超过10次后,USIM卡会自动启动自毁程序,使SIM卡失效。只有重新到营业厅补卡。
四、驾照被朋友扣11分有什么影响?
1、小型汽车和摩托车驾驶证扣11分不会有问题,缴纳了罚款,记分周期结束时记分就会自动清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2、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扣11分,需要接受审验。审验时需要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学习和警示教育。《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3、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扣11分,实习期限延长一年。《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五、公司公户被锁了有什么影响?
如果公司的账户被冻结后不能正常交易,通常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法院冻结银行账户通常在六个月内自动解冻。如果六个月期满,法院可以申请继续冻结。如果法院冻结了银行账户,需及时通知冻结财产的人,如有损失,可以向法院要求一定的赔偿。
六、驾照被锁了怎么处理?
出现了异常情况即会被锁,具体情况还请到当地车管所或交警队查询。解决方法:带上驾驶证到发证车管所查询被锁原因后,根据所查结果再作相应的处理后,驾驶证即可恢复正常使用了。
七、如何查询驾照是否被锁?
驾驶证是否被锁定,按如下流程查询:
1、登录当地的交警网,点击驾驶员信息查询。
2、按照提示,输入驾驶证号码(就是身份证号码),再输入档案编号(在驾驶证副证的右上角)。然后点击确定。 确定后就会看到你的驾驶证所有信息了。包括换证时间、扣分情况、是否锁定、锁定原因等等。驾驶证被锁定的,不能再驾驶机动车上路,否则被交警查到,要按照无证驾驶处理。
八、驾照抵扣有什么影响?
驾照抵扣分消违章只要每每不超出十二分就没有影响
九、驾照补考有什么影响?
考驾照时补考对以后取得驾照后在公路上行驶,并没有什么影响。因为学车补考几次非常正常,只要最后一次通过考核,仍然代表你的车技己符合上路的标准。因此驾照补考对以后上路驾驶并不会有什么影响。
十、我的驾照被别人拿去扣分有什么影响吗?
驾照被人拿去扣分的影响:
这属于驾照代扣分的行为,建议不要进行此行为,"代扣分"是一种欺骗交警恶劣行为,敢于冒着"妨碍公务"的风险去欺骗交警部门,实际上也就是敢于践踏《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的规定,需要被处罚。
同时提醒:买卖驾照分绝没有花几百元就能"消灾"那么简单,驾照被频繁扣分记录将会纳入驾驶员个人诚信体系,该记录会影响个人信贷等方面的业务申请。"可以想见,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推进,类似交通违章后花钱买"代扣分"的行为,将进入诚信系统而影响到个人声誉,从而影响到贷款、就业等人生大事。
"代扣分"车主在驾车时出现交通违章后,用钱购买"代扣分",让别人谎称是自己借用车主的车时出现违章,从而让别人接受驾照扣分处理。
对于买卖驾照分数,扣分是对交通违法驾驶员的管理手段,目的是减少交通违法行为。买卖分数违背了这一管理本意,属于"钻空子",无形中干扰了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为交通肇事埋下了隐患。同时,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法行为的行政相对人,也就是说,谁违法就该处罚谁。而"买卖分"使前来接受处罚的人与违法行为人不一致,这就违背了《行政处罚法》的公平原则。
"代人受过"属妨碍公务。目前交警窗口工作人员要求前来办理违章业务的驾驶员必须"人证一致",一旦发现有一人处理多台车违章,交警部门将立刻对其进行调查取证,对于涉嫌买卖驾照分数的驾驶员,交警部门将以妨碍公务罪对其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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