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小车驾照考试概况?
目前为止,架空新规的出台并未设计考试科目的变化,考试科目依然是科目一(驾驶员理论考试)、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以及其延展部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俗称科目四)。
2021年驾照新规
新规的出台,不少群众认为值得可喜可贺,特别是小型自动挡汽车驾照的考生,不仅减少了考试项目,还缩减了科三约考时间,具体如下:
1、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科目二取消“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以此贴近实际驾车需求,减轻考生压力;
2、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的,异地分科目考试允许变更考试地的次数由一次增加至不超过三次;
3、申领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天可以约考缩减至20天;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则由40天缩减至30天。
此外,不久前的放管服改革也推出了不少便民举措,同样对驾考有很大的帮助。
1、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领年龄:取消申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70周岁年龄限制,对70周岁以上人员申领驾驶证的增加记忆力、反应能力、判断能力测试。
2、优化增驾年龄: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证申领年龄下限由26、24周岁调整为22周岁,上限由50周岁调整为60周岁。
3、缩短增驾时间间隔: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在无相应记分周期记满12分记录的情况下,增驾大型客车驾驶证,增驾时间间隔可由原来5年缩短至3年;而增驾牵引车和中型客车驾驶证的,时间间隔可由原来的3年缩短至2年。
4、扩大体检范围:申领驾驶证的所需的身体条件证明,由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扩大至符合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
5、增加准驾车型:C2以上驾驶证(含C2)可以准驾上肢残疾人专用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二、科目二的场地考两次机会是什么意思?
科目二的场地考两次机会是指一次报名考试,两次考试机会,也就是科目二场地考试如果第一次不通过,可以马上给第二次考试机会(从科目二第一个考试项目开始考),如果考试通过,考试成功;如果第一次考试通过,则不用进行第二次考试。 科目二(又称小路考),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是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的简称,考试项目包括倒车入库、侧方停车、坡道定点、直角转弯、曲线行驶五项必考。 合格成绩: 小车80分,大车90分。
三、道路考试和场地考试的区别?
地点不同、规则不同。
1、地点。场地驾驶指的是在固定的场地内驾驶车辆。而道路驾驶指的是在正常的道路上行驶车辆。
2、规则。场地驾驶是一种考试驾驶,需要遵守的规则较少。而道路驾驶是真实的驾驶情况,其需要遵守所有的交通规则。
四、驾校考试类型?
驾驶证考试是为了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考试,考试科目内容及合格标准全国统一,该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场地驾驶技能、道路驾驶技能及文明驾驶相关知识三个科目四项考试。
分别如下:
1、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考试题库的结构和基本题型由公安部制定,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本省的考试题库;
2、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考试项目包括,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直角转弯、曲线行驶、侧方停车;
3、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考试基本项目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4、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项目:安全文明驾驶相关知识。
五、2020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
第二十八条 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全国统一,根据不同准驾车型规定相应的考试项目。
第二十九条 科目一考试内容包括:道路通行、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三十条 科目二考试内容包括:
(一)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起伏路行驶、窄路掉头,以及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
(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考试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三)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单边桥;
(四)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对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准驾车型,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
第三十一条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包括: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大型客车、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在白天考试时,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考试。
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考试内容。对其他汽车准驾车型,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
第三十二条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
第三十三条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申请其他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免予考试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十四条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证的,还应当考试科目三。
内地居民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属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的,应当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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