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矿山安全须知?
进入施工作业现场,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2.进入施工作业现场,请按管理方的规定佩戴好相关劳动保护用品。
3.进入施工作业现场,车辆按指定的路线行驶,按指定的位置停放。
4.进入施工作业现场,应主动避让施工作业设备,与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5.进入施工作业现场,人员不得靠近施工台阶边缘,不得在采空区边缘或采空区顶板滞留,不得在设备作业密集区域进行滞留。
6.不得靠近、滞留于高边坡坡顶、坡脚。
7.不得在排土边缘滞留。
8.不得在运输道路和交叉路口滞留、停车,按指定线路行走。
9.爆破作业时,请保持在爆破警戒范围之外。
二、矿山安全规程?
矿山生产过程中人的身心免受外界因素危害的存在状态(即健康状况)及其保障条件。
3.2矿山安全标志
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矿山安全信息的标志。
3.3矿山事故
矿山生产过程中由于不安全因素的影响,突然发生的危害人的身心、损坏财物、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的意外事件。
3.4事故预防
为减少事故发生预先采取的措施和手段。
3.5安全出口
紧急情况下便于人员逃离的通道。
3.6安全台阶
露天台阶开采时.为保持边坡稳定和阻拦落石在上、下工作平台之间增设的窄台阶。
3.7护栏
露天采场、铁道两侧或溜井四周为人员安全而设置的构筑物。
三、矿山安全标准?
一、 露天采场主要区段的上下平盘之间必须设人行通路或梯子,并按有关规定在梯子两端设置防护栏。
二、 在露天矿内行走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走人行通路或梯子。
2、因工作在矿山道路行走的人员,必须时刻注意前后方向来车。避让车辆时,必须到安全地点。
3、横过矿山公路时,必须止步暸望。
4、不准横过胶带输送机。
5、严禁在有塌落危险的坡顶、坡底行走或逗留。
三、 闲杂人员和车辆严禁进入生产作业区。
四、 采场内有危险的火区、老空区等地点必须充填或设置防护栏,并设置警示标志;地面、采场及排土场内临时设置变压器时必须设围栏,配电柜、箱、盘必须加锁,并设置明显的防触电标志;设备停放场、爆炸材料库、油库、加油站和物资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设置防爆防火等危险警示标志;矿山道路必须设置交通安全标志;严禁擅自移动和毁坏各种安全标志。
五、 在运输线路两侧堆放物料时,不得影响行车安全。
六、 在爆破区域、岩体变形区域、滑坡危险区域不得建永久性建(构)筑物。
七、 机械设备的供电电缆必须绝缘良好,电缆横过公路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机械设备内必须备有完好的绝缘防护用品和工具,并按进行电气绝缘性能试验,不合格的及时更换。
八、 电气设备必须安装过流、过压、漏电、接地等保护装置,并灵敏可靠。
九、 采掘、运输、排土等机械设备作业时,严禁人员上下设备;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范围内,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十、 在大雾、烟尘等能见度低的情况下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十一、 作业人员在超过2m的高空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带或设安全网。在露天进行起重和高空作业时,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四、矿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简称《矿山安全法》
第一条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矿山企业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第四条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
五、矿山安全投入标准?
一,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
(二)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
(三)露天矿吨煤5元。
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的规定执行。
二,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石油,每吨原油17元;
(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
(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
(四)核工业矿山,每吨25元;
(五)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
(六)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
(七)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1.5元。
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
地质勘探单位安全费用按地质勘查项目或者工程总费用的2%提取。
六、矿山安全对联?
安安全全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来,安全第一
七、矿山安全科职责?
矿山安全科是矿山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部门,负责矿山安全工作。
八、矿山生产安全知识?
进入施工作业现场,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2.进入施工作业现场,请按管理方的规定佩戴好相关劳动保护用品。
3.进入施工作业现场,车辆按指定的路线行驶,按指定的位置停放。
4.进入施工作业现场,应主动避让施工作业设备,与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5.进入施工作业现场,人员不得靠近施工台阶边缘,不得在采空区边缘或采空区顶板滞留,不得在设备作业密集区域进行滞留。
6.不得靠近、滞留于高边坡坡顶、坡脚。
7.不得在排土边缘滞留。
8.不得在运输道路和交叉路口滞留、停车,按指定线路行走。
9.爆破作业时,请保持在爆破警戒范围之外。
九、矿山安全预评价评价依据是什么?矿山安全预评?
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内容一般包括: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对确保矿山安全生产的适应性;核实检查矿山井巷、地下开采、露天开采、提升运输、通风防尘、尾矿库、排土场、炸药库、防排水、防灭火、充填、供电、供水、供气、通讯、边坡等场所及设备、设施的情况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矿山重大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度评价;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十、矿山安全法中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内容?
根据《矿山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综合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操作制度,对企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制度。
《矿山安全法》把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必须实行的一项基本制度,在第四章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中首先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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