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泉州科目四考试第一场是什么时间?
答:泉州科目四上午第一场考试时间在8:30左右,下午第一场考试时间在13:30左右。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科目四总共考50道题,每题2分,一共100分。1-10题为判断题;11-40题为单选题;41-50题为多选题。考试题目类型有图片分析、动画案例、文字叙述等。
二、请问泉州师范学院的具体位置在什么地方?
泉州师范学院有2个校区,一个是东海校区,另一个是诗山校区,东海校区在泉州市丰泽区落第滨城,诗山校区在南安市诗山镇,离泉州市区约60公里。东海校区是校本部,大部分本科专业都在这个校区,诗山校区只设专升本和小教专业。
三、泉州有几个高速路口?
泉州就二个高速出口。
泉州,福建省辖地级市,位于福建省东南沿海,介于北纬24°22′~25°56′、东经117°34′~119°05′,之间;北承福州,南接厦 门,东望宝岛台湾,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全市土地面积11015平方公里,辖4个区3个县级市5个县和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常住人口858万(2016年末)。
夏、商两代,泉州地属扬州。西周时,为七闽地。春秋末期至战国初期,属闽越地。1949年,设福建省第五行政督察区。1950年,改称泉州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85年,撤销晋江地区,原泉州市升地级市。
泉州是福建省确定做大做强的三大中心城市之一,是全国首个 东亚文化之都,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唯一认定的海上丝绸之路起点,是列入国家“ 一带一路”战略的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
是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国际花园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感动世界的中国品牌城市、中国大陆最佳商业城市。
境内著名景点有:开元寺、府文庙、清净寺、天后宫、清源山、 草庵、清水岩等。
四、泉州市驾驶证到期了去哪里换?
具体步骤
第一步:登录泉州公安公众服务网()
第二步:进入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第三步:点击“交通管理”,选择“网上申报”
第四步:进入“补(换)领机动车驾驶证”
完成以上四步之后,就可以办理相关业务了。
具体流程
1、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
2、补(换)领驾驶证说明;
3、、选择核发地区;
4、填写申请资料并提交—网上申请完成—邮政公司送证上门—申请人签收、付费并提交补(换)证申请资料—车辆管理所复核归档。
五、科目二考试一场二场三场时间?
科目二考试第一场一般是早上八点到十点,第二场是十点到十二点,第三场是下五两点到四点,有些考试中心会把第一次没通过的学员放到最后进行第二次机会考试,也我的是接着第一次就完成第二次机会的,建议考试当天早一些到达考场等候考试。
六、泉州补办驾驶证要到哪里?
泉州市车管所
办公地址: 泉州市三零八省道附近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泉州驾驶证补办程序
A、驾驶人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1、驾驶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白底)
2、驾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损毁的旧驾驶证)驾驶证丢失的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写上遗失声明并加注签名和日期
4、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B、丢失补证的驾驶人属于在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审验)期限内的。
注:请持驾驶入本人身份证原件先行按照"驾驶证审验工作流程"办理驾驶证审验,然后按本工作流程办理补证事宜。
C、提交补证
民警受理后登录驾驶证管理系统核对驾驶人信息
1、核对驾驶证管理系统上驾驶人影像与拟补证本人影像(照片)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影像是否同一人;
2、驾驶证信息是否存在因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满12分以上的,有上述记录的告知到指定地点参加学习并进行科目-理论考试(记满24分以上的参加科目-理论考试和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合格后再予办理;
3、驾驶证信息存在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的告知先行处理再予受理。
4、驾驶人提交的证明材料符合规定、驾驶证管理系统中驾驶人信息正常的录入补证信息后整理材料交档案室与原始档案核对无误后制作驾驶证。
5、驾驶人到交费处交费,于3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交费凭证到原受理岗位处领取。
七、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学好吗?是在鲤城市区吗?
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学位于鲤城城区中心(涂门街)东观西台2号。学校挺好的。学校创办于1918年秋,址设鲤城百源川池铜佛寺,原名“平民小学”,旨为贫苦平民子弟传授文化知识,历经衍化,1929年秋改修文庙为校舍,1955年始定名为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学。
八、2021泉州重点项目?
1、兴泉铁路泉州段
2、泉南国家高速公路永春互通至汤城枢纽段及沙厦国家高速公路德化至汤城枢纽段改扩建工程
3、泉州大桥及接线扩宽改造工程
4、泉州环湾快速路石狮连接线工程(二期)
5、石狮市永宁外线(红塔旅游路至梅宁路)
6、泉州市二重环湾快速路(晋江段)新建工程一期工程
九、泉州摩托车驾驶证办理地点?
想在泉州或周边考摩托车驾驶证,应当向泉州的车管所申请办理,车管所受理了申请后会安排去正规的驾校学习和考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139号《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已经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二)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请;第十九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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