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现在出入大庆市有什么新规定吗?

102 2024-03-06 16:19 admin   手机版

一、现在出入大庆市有什么新规定吗?

现在出入大庆是有最新规定的。

最新消息 更新日期截止到2021年11月1日9时

  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2021年第15号]

  一、10月30日24时起,离开我市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健康码绿码通行。全市各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码头、高速公路口等检查站,严格执行扫码和查验措施。

  二、凡有10月1日以来黑河市爱辉区、10月8日以来黑河市、10月16日以来哈尔滨市香坊区旅居史人员,需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屯)报备,并配合相关防疫工作。对于不主动报备或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影响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凡有10月16日以来市外旅居史人员,需主动到属地指挥部设立的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持阴性证明有序流动。因不主动检测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责任。

  所有从外地市返回大庆,以及外地市来庆探亲的人员,均需线上报备来返庆信息。

进入大庆:

  1、涉疫地区(县域范围)抵返庆人员要求凭有效的72小时内(当地规定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离境的,按当地规定执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庆,无有效阴性报告的,由属地执行“落地即检”。

  2、涉疫地区(县域范围)如调整风险等级,则其明确的高风险地区抵返庆人员,在入庆查验核酸检测报告的基础上,入庆后执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鼻咽拭子)”管控措施;其明确的中风险地区抵返庆人员,在入庆查验核酸检测报告的基础上,入庆后执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鼻咽拭子)”管控措施。

  3、涉疫地区(县域范围)通报的重点管控区域(包括当地全员核酸检测区域和划定明确管控范围但未提风险等级的区域),其抵返庆人员(含途径中转人员),在入庆查验核酸检测报告的基础上,入庆后执行14天居家健康管理+4次核酸(鼻咽拭子)”管控措施。

  4、涉疫地区(县域范围)中,除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管控区域以外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抵返庆人员,在入庆查验核酸检测报告的基础上,入庆后执行“14天健康监测+4次核酸(鼻咽拭子)”管控措施。如在同一地市涉疫县区较多的,本条相应排查范围可扩大到市域。

  5、对排查出的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按高风险地区抵返庆人员管理。

  6、对涉疫地区(县域范围)来源的物流货品(含快递)、货运车辆及相关从业人员,要做好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处理工作。同时,要做好涉疫地区(市域范围)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和来自高风险国家的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处理工作。

  7、对近14天内(含14天)有新增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包括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下同)的地市,应继续执行我市各项风险人员、货品的排查管控措施。其中,已经全域下调为低风险的地市,对其原有排查范围内的抵返人员继续执行“14天健康监测+4次核酸(鼻咽拭子)”管控措施。

  8、对已连续14天以上(不含14天)无新增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且全域调整为低风险的地市,解除其风险人员、货品排查管控措施,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自由有序流动。

  9、将集中隔离人员健康码调整为“红码”,将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管理人员健康码调整为“黄码”,上述人员管理期结束,各项检查检测结果无异常的,健康码调整为“绿码”。将健康监测人员健康码暂时调整为“黄码”,如连续两次以上核酸检测均阴性,可调整为“绿码”。

二、2021大庆法院对醉驾的判刑规定?

一、醉驾处罚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醉驾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处拘役,一到六个月。

原则上不对醉驾司机适用缓刑。醉酒驾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大,一旦酿成事故后果通常比较严重,且该罪拘役刑为1到6个月的自由量刑幅度,本身属于较为轻缓的刑罚,如果适用缓刑,难以实现刑罚威慑和预防犯罪的效果。

具体量刑时,根据血液酒精测试的度数和具体情节了,如在高速公路上的量刑就要重点等。血液酒精含量在8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140毫克/100毫升的,基准刑为1个月;血液酒精含量在14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200毫克/100毫升的,基准刑为2个月;血液酒精含量在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基准刑为3个月。血液酒精含量每增加60毫克/100毫升增加1个月的刑期。

二、醉驾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驾其他情况

1、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2、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3、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4、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虽然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将醉驾行为入刑了,但之后出台的司法解释里面,也让一部分醉驾行为免于刑事处罚,甚至有一些还不会被认定构成犯罪。于是,现实生活中我们就要区别一些醉驾行为,如今已经不再是只要有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行为,就一律认定构成犯罪。

三、大庆市1-6级残疾军人年医保补助多少啊?

伤残军人定期抚恤生活补助,因战因公被评定1-10级、因病被评定1-6级残疾等级的享受定期补助,因病致残7-10级的不享受定期抚恤补助。

补助标准:一级因战:每人每年80140元;一级因公:每人每年77610元;一级因病:每人每年75060元。注意:因战,因公,因病是有区别的,而且这里的对象包括了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伤残军人是指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并被部队评定残疾等级1-10级的退役军人,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