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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区可以骑摩托车吗?

235 2024-01-14 07:00 admin   手机版

一、郑州市区可以骑摩托车吗?

郑州市区不可以骑摩托车。

2007年11月5日郑州市公安局发布“禁摩”公告:自11月15日起,除公务需要使用的摩托车之外,郑州市一律禁止摩托车在市区107国道以西、西绕城公路以东、连霍高速公路以南、南绕城公路以北(以上均不含本路)的区域道路内行驶。违反规定继续驾驶达到报废期限的摩托车,交警部门查获后将予以强制报废,并对驾驶人处罚1500元。

禁摩规定:11月15日起,除公务摩托车之外,郑州市区将禁止摩托车上路。

扩展资料:

2009年1月1日,郑州市实施《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禁止拖拉机、摩托车(依法执行公务的除外)、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人力架子车、畜力车在城市建成区道路上通行。”

截至目前相关政策没有变化,现行郑州市实施的禁摩区域为禁止市区107国道以西、西绕城公路以东、连霍高速公路以南、南绕城公路以北(以上均不含本路)的区域道路内行驶。

摩托车,由汽油机驱动,靠手把操纵前轮转向的两轮或三轮车,轻便灵活,行驶迅速,广泛用于巡逻、客货运输等,也用作体育运动器械。从大的方向上来说,摩托车分为街车,公路赛摩托车,越野摩托车,巡航车,旅行车等。

二、郑州骑摩托车进市区怎么处罚?

对于摩托车在郑州市区上路的情况,交警仍会依照违反“闯禁行”的规定予以查处。不过,一线执法交警坦言,对于证照齐全的摩托车,大多是不会予以处罚的。

三、郑州市区以外骑摩托车可以么?

1、规定的禁行区域是三环以内,但有时候惠济区、高新区、郑东新区、经开区也查摩托车,在市区都不可以骑摩托车。

2、2007年11月5日郑州市公安局发布“禁摩”公告:自11月15日起,除公务需要使用的摩托车之外,郑州市一律禁止摩托车在市区107国道以西、西绕城公路以东、连霍高速公路以南、南绕城公路以北(以上均不含本路)的区域道路内行驶。

3、违反规定继续驾驶达到报废期限的摩托车,交警部门查获后将予以强制报废,并对驾驶人处罚1500元。 禁摩规定:11月15日起,除公务摩托车之外,郑州市区将禁止摩托车上路。

四、温州市区能骑摩托车吗?

虽然几年前就禁摩了,但是路上也经常还能看到摩托车在开。

五、市区骑摩托车,没有abs安全吗?

问题不大,但是推荐带abs。

首先要知道,abs不是缩短刹车距离用的,这个是防抱死的制动辅助系统。

其次,推荐使用没有或者关闭abs的车练习刹车,实际驾驶时推荐使用有abs的车。主要是防止遇到紧急情况,并不是每次都让驾驶者只要刹车就触发abs,那说明刹车使用过于粗暴,荷重转移也做的太过了。

六、郑州可以骑踏板摩托车吗?

不能,郑州建成区摩托车禁行,四环外管的很松,因为属于区县交界处,三环内主要严管街交警查的严

七、郑州有牌照的摩托能在市区骑吗?

根据郑州市规定,郑州市城区三环以内不允许摩托车行驶,不管有没有牌照都不允许。三环以外的有牌照的可以行驶。郑州市目前没有时间允许摩托车市区通行的最新通知。估计以后应该可以通行,但是必须要有牌照,要有摩托车驾驶证,汽车驾驶证是不允许开摩托车的哦。

八、在郑州骑摩托车,摩托车郑州牌照,然后有驾驶证可以骑摩托吗?

其实可以。不能张扬,逮着罚款扣分。

你得有摩托车照,保险,行驶证

九、天津还能骑摩托车吗?市区能骑吗?郊区能骑吗?

可以骑啊,市里还有很多摩托车呢,不过样式是那种电动摩托的样子,很多棒子留学生骑,40多岁的大爷也很多骑得

十、郑州可以骑小摩托车吗?

在郑州不可以骑摩托车。

1997年郑州市《关于限制摩托车发展的通告》之规定,自1997年5月1日起,郑州市已停止为市区摩托车注册登记。

此外,郑州市已经于2007年11月5日禁止摩托车在市区建成区道路上通行,依据《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禁止拖拉机、摩托车(依法执行公务的除外)、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人力架子车、畜力车在城市建成区道路上通行。”

郑州市实施的禁摩区域为禁止市区107国道以西、西绕城公路以东、连霍高速公路以南、南绕城公路以北(以上均不含本路)的区域道路内行驶。

扩展资料

《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六条 禁止非机动车在高架路和立交桥上通行。

禁止拖拉机、摩托车(依法执行公务的除外)、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人力架子车、畜力车在城市建成区道路上通行。

限制长途营运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牵引车、人力三轮车(老年人代步三轮车除外)在城市建成区道路上通行。确需通行的,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办理通行证件,并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第二十七条 禁止伪造、变造、买卖、转借、转让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转借、转让、作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

第二十八条 在城市禁鸣区内禁止机动车鸣喇叭。禁鸣区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并设置禁鸣标志。

第二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在道路上竞逐或者故意围堵正常行驶的车辆。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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