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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240 2023-11-17 07:34 admin   手机版

一、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第一章总  则

第1条在铁路运输中能发生爆炸、燃烧、腐蚀、毒害或射线危害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属于危险货物。

第2条危险货物按其主要危险特性和运输要求分为10类:

1.爆炸品;

2.氧化剂;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4.自燃物品;

5.遇水燃烧物品;

6.易燃液体;

7.易燃固体;

8.毒害品;

9.腐蚀物品;

10.放射性物品。

有些货物虽不属于化学危险货物,但容易引起燃烧,在铁路运输过程中须采取防火措施,属易燃货物。品名见易燃货物品名表(附件十)。

第3条  危险货物办理站和装卸场所应设在安全地点,并相对集中。危险货物装卸场所应远离市区和人口稠密的居民点。铁路应商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确定合乎安全要求的危险货物专门办理站和装卸场所,并根据运量大小和实际需要设立危险货物、爆炸品、放射性物品专门办理站,或在货运站内设危险货物作业区。铁路局必须在管内适当地点设货车洗刷所。

经常办理危险货物的车站应建有具备通风、洗刷、消防、避雷、报警等安全设施的专门仓库。危险货物专门仓库的耐火等级及防火要求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爆炸品的专门办理站应设置具有防爆性能的仓库和停放爆炸品车辆的专用线路。放射性物品的专门办理站,应根据物品性质和实际需要设立能屏蔽射线辐射的库房。

现有的危险货物办理站和危险货物仓库如不合本条一、二款规定,除车站要采取措施,严格制度和加强管理防护外,铁路局应作出规划限期调整。

运量小的车站,可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在普通货物仓库内分隔单间或划出专用货位,采取措施,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短期存放危险货物。车站采取的安全措施须报请分局或车务段批准。

第4条  办理危险货物的车站应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检查、交接制度。经常办理危险货物的车站,应成立安全小组,组织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灭火演习和开展安全检查,监督和加强危险货物运输的管理。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货运、装卸人员要经过一定的专业知识训练,熟悉危险货物特性和有关规章,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第5条  办理危险货物的车站和货车洗刷所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处置意外事故需使用的供氧式呼吸防毒面具),并训练有关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应有专人保管,沾有毒物的防护用品应及时清洗。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措施按劳动人事部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执行。作业工作服使用后必须集中清洗,不得穿戴回家。经常运输放射性物品的车站和货车洗刷所应配有必要的检测仪器。铁路卫生防疫部门应做好危险货物运输的防护指导和卫生监督,做好人员中毒、灼伤急救的培训指导工作。危险货物办理站应备有必需的急救药品,配备的医务人员应熟悉危险货物中毒、灼伤的急救技术。直接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第6条  铁路和托运人、收货人运输危险货物时,除军运、国际联运、水陆联运等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本规则办理。

铁路局可根据本规则制定补充规定。

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有哪些内容

  危化品运输的安全规定如下: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化品的不同性质穿着与其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轻拿轻放,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坏包装容器;

  【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应当分别依照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国际货物危险运输规则?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简称《国际危规》(IMDG Code)是国际海事组织的海上安全委员会(MSC)指派在海运危险货物方面有丰富经验的国家组成了一个专家工作组,根据《1960 SOLAS》第七章的规定与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紧密合作编写,并于1965年9月27日由国际海事组织以A.81(IV)决议通过产生了著名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国际危规》作为全球海洋运输包装危险货物的指导规则,其制定原则是除非符合规则的要求,否则禁止装运危险货物。其目的是:保障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人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防止海洋污染、使航行更安全、使海洋更清洁。

四、空运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技术规则?

为了加强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保障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制定本规定。

  第276.3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下列航空器的运行: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民用航空器;

  (b)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行的外国民用航空器。

  第276.5条定义

  本规定中用语的含义在附录A中规定。

  第276.7条基本要求

  (a)使用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载运危险品的运营人,应先行取得局方的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

  (b)实施危险品航空运输应满足下列要求:

  (1)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发布的现行有效的《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Doc9284-AN/905),包括经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理事会批准和公布的补充材料和任何附录(以下简称技术细则);

  (2)局方的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中的附加限制条件。

  第276.9条例外

  (a)本来可能被归类于危险品的某些物品和物质,但根据有关适航和运行规章要求,或因技术细则列明的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装上航空器时,不受本规定的限制。

  (b)对于航空器上载运的物质是用于替换或属于被替换的(a)中所述物品和物质时,除技术细则允许外,应当按本规定运输。

  (c)在技术细则规定范围内,旅客或机组成员携带的特定物品和物质不受本规定的限制。

  第276.11条管理机构

  (a)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对本规定276.3条适用范围内的危险品航空运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民航地区管理局依照授权,监督管理本辖区内的危险品航空运输活动。

  (b)局方应当根据管理权限,对危险品航空运输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c)局方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276.13条监督检查

  (a)从事航空运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局方关于危险品航空运输方面的监督检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b)局方可根据本条(a)款检查的结果或任何其他证据,确定该单位和个人是否适于继续从事相关航空运输活动;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按本规定N章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B章危险品航空运输的限制

  第276.23条一般原则

  除符合

五、jt617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JT617是中国的《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简称,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该规则是中国公安部发布的,用于指导和管理危险货物在国内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责任和义务:规定了危险货物运输涉及的责任主体及其义务,包括发货人、承运人、接收人等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2. 分类和标识:规定了危险货物的分类和标识要求,根据危险性质将危险货物分为不同类别,并要求相应的标识和警示标志。

3. 包装和装载:规定了危险货物的包装要求,包括包装材料、尺寸、强度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或造成安全隐患。

4. 运输工具和设备:规定了运输危险货物时所使用的运输工具和设备的要求,包括车辆、船舶等的安全性能和配备设备。

5. 运输文件和记录:规定了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所需的文件和记录要求,如运输合同、装卸记录、危险货物清单等。

6. 应急措施:规定了运输危险货物时的应急措施要求,包括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装备的配备和应急演练等。

需要注意的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是中国的国家标准,适用于国内运输。如果您需要了解具体的危险货物运输规定,建议您参考该规则的最新版本或咨询相关的专业机构或部门,以确保您的运输活动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六、中国危险货物编号规则?

为便于对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进行安全管理,应当对危险品进行统一的编号。联合国的危险品编号为每一危险货物对应一个编号,但对其性质基本相同,运输、储存条件和灭火、急救、处置方法相同的危险货物,也可以使用同一编号。《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12)采用与联合国相同的编号方法。《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12)的编号方法是自主创新的方法,它的危险品品名编号主要由五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分别表示危险品所属的类别号、项别号和顺序号。

该标准危险品品名编号的识别方法是先看类、项,再看顺序号。例如有一物品的编号为32032,那么该编号就表明该危险品系第三类第二项的第32号物品,即为32号中闪点易燃液体。与联合国编号方法比较,我国《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12)标准的编号方法更加科学、更加便于使用和识别,而且与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相匹配。按照此方法识别,500号以前的多为甲类火灾危险,序号500号以后的多为乙类火灾危险。因此,从消防安全的角度,可以据此进行火灾危险性类别的判定。

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汽车对吗?

是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汽车。这些车辆通常是专门运输危险货物的载货汽车,并且会标有危险货物标志,说明车辆所运输的货物为危险货物,需要谨慎使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车型和尺寸不固定,根据运输货物的大小、重量和数量而定,但这些车辆都具有一定的载重和运输能力,以确保货物在运输途中的安全和稳定。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对车辆和货物都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和规定,以确保行车安全,防止环境污染和事故发生。

八、危险货物运输特殊规定?

危险货物运输,需要在指定的时间,指定的路线由专人专车按计划进行,并做好应急预案

九、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经2012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2013年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3年第2号公布。该《规定》分总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专用车辆、设备管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7章71条,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原交通部2005年发布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9号)及交通运输部2010年发布的《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5号)予以废止。

依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6号第一次修订。

十、《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

根据国家最新出台的《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和全国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的要求,运输危险货物时需随车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不久前嘉兴市正式启用《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

本卡分正反两面,正面列示了从业人员应知应懂的一些内容,如:主要危险性、储运要求、泄漏处理、灭火方法等,便于从业人员了解所运危险品的主要性质及应急措施,有效避免和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本卡化学品名称除了中文CN NO.以外,还有英文名称UN NO.,为更好的与国际市场接轨,迎接日益开放的市场竞争环境做了很好的衔接。反面列示了相关部门的联系电话,如消防部门、医疗部门、环保部门、公安交警、运输单位等,一旦发生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从业人员可以立即联系相关部门,从而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为了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本卡实行备案制,各运输单位必须将制作好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送到嘉兴运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换发新版《道路运输证》。此卡由驾驶员、押运员运输危险货物时随车携带,并作为运管部门路检路查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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