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现自己的驾照被给别人扣分怎么办?
一、驾驶证丢失了,被别人捡到拿去处理违章扣分,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交警机关申诉,请求撤销处罚决定。
二、驾驶证丢后,被别人拿去处理违章扣分,对自己造成一定的损失,可以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三、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规定:驾驶证是国家公安交警车管机关核发给驾驶员合法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资格证件,原则上是仅限驾驶员本人使用。
假如驾驶证丢失补办后又找到旧的驾驶证,而且有证据证明是驾驶证持有人故意拿给他人去处理交通违章消分的,驾驶证持有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和处罚。
四、如果发现别人用自己丢失的驾驶证处理交通违章消分,可以到交警部门查询处理违章的系统记录,追查违章车辆的车主信息,每本驾驶证都有唯一编号,并实行了计算机溯源管理,如果驾驶人驾驶证丢失后申请补领了新驾驶证,原驾驶证及编号将在驾驶证管理系统中被标注为失效,交警车管机关可以判断是否被冒用。
二、交通违章扣分可以请他人代办吗?
驾驶人无法本人到场处理交通违章的,可以由他人代为办理,需要驾驶人的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以上证据的原件或者复印件都可以)、处罚通知单和代办人的驾驶证、行驶证和钱到交通违法地或者驾驶人驾驶证的核发地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我的车子,没有驾照,别人开我的车子扣分怎么处理?
首先你要明白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区别 驾驶证:又叫驾照,是驾驶员驾驶车辆的资格证,没有此证,就不能驾驶机动车; 行驶证:是车辆的身份证,是说车辆有上路行驶的资格,没有此证,机动车就不能上路行驶。
驾驶证是给人准备的,,行驶证是给车辆准备的。你的车子肯定不会有驾照,只有行驶证,别人开你的车,扣分肯定是扣那个人的驾照分,跟你没有一点关系。- 相关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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